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3 号)同意,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89,622,64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
行价格为 25.44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4,999,999,987.04 元,坐扣主承销商
国 信 证 券 承 销 费 及 保 荐 费 ( 不 含 税 )69,599,999.95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14,930,399,987.09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联合主承销商承销费(不含税)、律师费(不含税)、审计
及验资 费(不 含税 )合计 21,249,056.60 元后 ,公 司本次 募集 资金净 额为
14,909,150,930.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7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490,915.0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91,038.00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0.00
项目投入 C1 305,711.9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5,649.8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396,749.99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649.8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099,814.9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79,814.95
差异【注】 G=E-F 720,000.00
【注】:见下文“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注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情况如下所述:
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河西先导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分行树木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泉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周群飞女士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月19日,公司已与国信证券及上述全部商业银行签订完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协议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不存在违反上述文件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1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431201888013000775492 157,957,739.45 【注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43050177393600000383 449,941,000.29 【注 1】
树木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1901023029200322162 49,121,851.23 【注 1】
星沙支行 【注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632561048 516,248,355.25 【注 1】
河西先导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泉 606776370517 447,644,147.46 【注 1】
塘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18030901040030721 418,915,868.13 【注 1】
县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 368180100100429042 577,734,302.28 【注 1】
支行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731904040210850 418,359,632.78 【注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济 595076367812 38,062,277.75 【注 2】
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济 610676382516 222,905,579.41
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济 596376378690 499,560,835.55 【注 1】
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 8111601011388300433 1,697,873.52
亭支行
合计 3,798,149,463.10
[注 1]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 20201 年 6 月 30 日,该 9 个账户中合计6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注 2]该两个账户中合计 12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结构性存款”进行短期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到期后本息将转回该账户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本报告附件《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作为公司运营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推动公司数字化建设和智能云平台应用,打造办公和生产全流程监控及可溯源的智能制造系统,实行精益化管理,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主要是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 20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90,915.09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0.00 总额 305,711.99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 0.00% 额 396,749.99
例
是否 截至期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已变 募集资 调整后 本报告 截至期 末投资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更项 金承诺 投资总 期投入 末累计 进度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达到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 投资总 额(1) 金额 投入金 (3)=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预计 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