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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5

蓝思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5:00,在长沙市远大三路与金沙路交汇处,
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黄花园区办公楼一楼 VIP 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
长周群飞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拟提名董事候选人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完成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和过往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后,提名周群飞女士、郑俊龙先生、饶桥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审议通过本议案的股东大会次日起生效。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未超过拟选第四届董
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并正式就任前,现任非独立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完成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和过往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后,提名唐国平先生、万炜女士、刘岳先生、彭叠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万炜女士、刘岳先生、彭叠峰先生任期三年;唐国平先生因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已满四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等有关规定,唐国平先生本届任期为两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命自审议通过本次选举的股东大会次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并正式就任前,现任独立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候选人万炜女士、刘岳先生以及彭叠峰先生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规定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等相关规定,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深交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为其进行资格培训报名,并将前述书面承诺事项对外公开披露。

    本议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授权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蓝思精密(泰州)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期权、掉期(互换)、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货币,最高金额合计不超过 8 亿美元。同时,授权财务总监及财务部门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深圳市蓝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是公司国内贸易平台,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同意公司为其向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具信用证、开展保理业务等事项提供不超过 5 亿元担保,有效期为一年以内,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下午14:00,在长沙市远大三路与金沙路交汇处,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黄花园区办公楼一楼VIP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会议的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群飞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大学专科学历。1990
年进入光学玻璃行业,1993 年创立恒生玻璃表面厂,经长期实践积累掌握了丰富的行业经验。2003 年创办了深圳市蓝思科技有限公司;2004 年创办了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2006 年创办了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蓝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蓝思科技(湖南)有限公司;2010 年创办了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香港 3D 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三维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现任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蓝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蓝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长、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董事长、群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群欣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沙群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蓝思智控(长沙)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沙国瓷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沙蓝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蓝思精密(泰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国信蓝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沙智能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履行董事职责并全面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周群飞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长沙群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8,648.69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2.06%。周群飞女士与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郑俊龙先生为夫妻关系,两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309,588.3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2.25%,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郑俊龙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
学历。2003 年创办了深圳市蓝思科技有限公司、2006 年创办了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蓝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2010 年创办了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湖南三维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现任长沙群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蓝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蓝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董事、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董事、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董事、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董事、蓝思智控(长沙)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前海蓝思国际教育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1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履行董事职责并主要负责协助总经理的工作,主要分管营销和采购。

    截至目前,郑俊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4.79 万股,通过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长沙群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4.85 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39.6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9%。郑俊龙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群飞女士为夫妻关系,两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9,588.3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2.25%,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饶桥兵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
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 年至 1994 年,在深圳市德昌电机公司担任技术员;1994
年至 1996 年,在澳亚光学有限公司担任生产技术厂长;1997 年至 2000 年,在
深圳市科达光电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厂长;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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