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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30

蓝思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36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现拟启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和任职资格、选举程序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3名。本届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次日起三年。

    二、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和程序

  (一)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选举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7日15:00时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提名资格证明和所提候选人必备资料等文件;

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

  4、董事会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6、在第四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和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书面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书面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

  8、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9、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

  3、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等相关规定;

  4、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若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9)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11)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人员。

  (三)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与推荐人相关的文件

  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须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股东适用);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适用);

  3、持股证明文件原件。

  (二)与被推荐人相关的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见附件);

  2、被推荐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被推荐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须提供被推荐人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够证明被推荐人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其他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推荐人可以采用亲自送达或者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7日15: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天舒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83285699


  联系传真:0731-83285010

  联系邮箱:lsgf@hnlens.com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99号,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联系方式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万股)

                        推荐的候选人基本信息

 所推荐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简历(包括教育
背景、职称、详
细工作履历、兼
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是否
与上市公司、持
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
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实际控制

人 存 在 关 联 关

系;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数量;是
否受到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
或其他有关部门

的 处 罚 或 惩 戒

等,如是,请详
细说明。)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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