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蓝思科技”、“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2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73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99 元,共计募集资金 1,548,606,4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4,843,644.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513,762,756.00 元,已由主承
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7,380,0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506,382,756.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8320001 号)。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2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3,840,92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8.84 元,共计募集资金 3,167,999,968.16 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5,439,999.44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112,559,968.72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 4月 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714,218.2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111,845,750.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48320005 号)。
3.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3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开发行了 4,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期限为 6 年,共计募集资金 4,800,000,000.00 元,坐
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400,000.00元,加上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18,958.5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757,618,958.59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12 月 1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113,207.56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756,505,751.0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520004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初始存放金额 2020 年 6 备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月 30 日余 [注 2]
[注 1] 额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 431612000018150395506 300,000,000.00
业部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693550331 250,000,000.00
营业部
建设银行长沙树木岭支 43001534061052504672 250,000,000.00
行
中国银行浏阳经济技术 585965560060 300,000,000.00
开发区支行
中信银行长沙东风路支 7402410182600036571 300,000,000.00
行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 7441010182600370409 113,762,756.00
部
合 计 1,513,762,756.00
[注 1]上述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发行费用 7,380,000.00 元。
[注 2]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初始存放金额 2020 年 6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月 30 日余 备注
[注 1] 额
中信银行长沙东风路支 811160101370010088 400,000,000.00 [注 3]
行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 43189999101000328020 400,000,000.00 [注 3]
业部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97221267 400,000,000.00 [注 3]
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15358674005 744,559,968.72 [注 3]
长沙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3050177393600000023 400,000,000.00 [注 3]
公司长沙树木岭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602868237195 768,000,000.00 [注 3]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93768423631 [注 2]、
长沙市星沙支行 [注 3]
合 计 3,112,559,968.72
[注 1]上述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发行费用 714,218.28 元。
[注 2]2016 年 6 年 3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作为“3D 曲面玻
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及国信证券分别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593768423631。
[注 3]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专户全部注销。
3.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初始存放金额 2020 年 6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月 30 日余 备注
[注 1] 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601571253993 500,018,958.59 [注 3]
行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 431899991010004015148 900,000,000.00 [注 3]
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8030901040024948 900,000,000.00 [注 3]
公司长沙县支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3050177593600000114 1,457,600,000.00 [注 3]
公司长沙雨花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901023029200218430 1,000,000,000.00 [注 3]
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2010050419100122419 521.97 [注 2]
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
合 计 4,757,618,958.59 521.97
[注 1]上述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发行费用 1,113,207.56 元。
[注 2]2018 年 1 月 3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蓝思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视窗防护玻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及国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
户,账号 2010050419100122419。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该账户余额为尚未转出的利息结
余,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注 3]鉴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将该 5 个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附件 3、附件 5。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大
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将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原来的 184,629.31 万元调整为 104,763.56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76,791.31 万元不变。
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变更主要基于以下原因:公司根据对目前及未来大尺寸面板产品的产能情况,以及对平板电脑、触控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视等大尺寸面板应用领域发展情况的分析,预计下游客户对大尺寸面板的新增需求将不及之前预期。目前,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建设项目已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