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43
债券代码:123003 债券简称:蓝思转债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628,869,0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014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布后,公司总股本由2,628,869,076股增加至2,629,153,260股,具体变动如下:
1、2018年6月7日,公司完成了向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彭孟武先生、刘曙光先生、李晓明先生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275,000股的登记、公告工作。公司总股本由2,628,869,076股增加至2,629,144,076股。
2、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蓝思转债”,债券代码“123003”)自2018年6月14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
“蓝思转债”共计转股9,184股,公司总股本由2,629,144,076股增加至2,629,153,260股。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事项》的规定: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因此,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29,153,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9989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06990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99459股。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5997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2998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629,153,26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943,587,652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
月2日(因6月30日、7月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7月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公积金转增股份于2018年7月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
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股份性质为“股权激励限售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暂时代管,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0 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2 08*****328 长沙群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22日至登记日:2018年6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公积金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发行 送股 公积金 小计 数量 比例
其他
(股) % 新股 (股) 转股 (股) (股) %
一、限售流通股/ 2,182,662, 1,091,21 1,091,21 3,273,875,
280 83.02 - 3,058 3,058 338 83.02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9,142,030 0.35 - 4,570,52 4,570,52 13,712,55 0.35
0 0 0
11,220,75 5,609,76 5,609,76 16,830,51
股权激励限售股 0.43 - 8 8 8 0.43
0
2,162,299, 1,081,03 1,081,03 3,243,332,
首发前限售股 82.24 - 2,770 2,770 270 82.24
500
二、无限售流通股 446,490,9 16.98 - 223,221, 223,221, 669,712,3 16.98
80 335 335 15
2,629,153, 100.0 1,314,43 1,314,43 3,943,587, 100.0
三、总股本 - 4,392 4,392 652
260 0 0
【注:若增加的股份数量及本次变动后的股份数量个位数与实际相比有差异,是由于
计算结果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新股本3,943,587,652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0.52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以及“蓝思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
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99号,蓝思科技(长沙)有限
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联系人:张少伟、周天舒
咨询电话:0731-83285699
传真电话:0731-83285010
九、备查文件
1、《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