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86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17年12月18日
2、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568名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1,110,250股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1,688,500份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7年12月18日
2、授予数量:11,110,250股
3、授予人数:545人
4、授予价格:15.4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相比2016年,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相比2016年,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相比2016年,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 相比2016年,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限制性股票 相比2016年,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注:营业收入增长率=(本年度营业收入-基准年度营业收入)/基准年度营业收入。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当期限制性股票才能解除限售,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待改进 E-不合格
解除限售/行 100% 80% 0%
权比例
个人考核D-待改进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所授限制性股票按照计划规定及上表比例解除限售。反之,若个人考核不合格,当期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作回购注销处理。
7、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公告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周新益 董事 12.50 0.86% 0.0048%
刘伟 副总经理 12.50 0.86% 0.0048%
饶桥兵 副总经理 12.50 0.86% 0.0048%
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以及公司认为有必要激励的 1,073.53 73.48% 0.4101%
其他员工(542人)
预留 300.00 20.53% 0.1146%
合计 1,411.03 96.58% 0.5390%
1、激励对象中无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2、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姓名、职务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公告,并在在公司内网进行公示。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4、公司将聘请律师对上述激励对象的资格和获授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出具专业意见。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7年12月18日
2、授予数量:11,688,500份
3、授予人数:568人
4、行权价格:30.84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情况: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
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日起计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一个行权期 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二个行权期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三个行权期 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第一个行权期 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第二个行权期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