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3 号)同意,公司向 16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66,577,89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96.8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6,632,603.2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3,367,393.68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248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与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富临精工及其全资子公司绵阳富临精工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
料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完成了专户的销户手续。
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绵阳市商业银行
富临精工股 于 2022 年 5
股份有限公司城 03001400001627 368,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月销户
郊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富临精工股 于 2022 年 5
份有限公司绵阳 2308417129100329597 272,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月销户
新华支行
富临精工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 676008066 835,235,746.93 于 2024 年 5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成都 月销户
分行
绵阳富临精 中国民生银行股 于 2024 年 5
工新能源有 份有限公司成都 651008068 月销户
限公司 分行
四川富临新 中国工商银行股
于 2023 年 9
能源科技有 份有限公司绵阳 2308417129100345154
月销户
限公司 新华支行
合计 1,475,235,746.93
注:该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96.88 元。扣除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
24,764,249.95 元(不含增值税 23,362,499.95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1,475,235,746.93
元。扣除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270,103.2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473,367,393.68 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
的“智能热管理系统”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投入到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
华的全资子公司富临新能源实施的“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变更后
的实施地点位于四川射洪西部国际技术合作产业园。本次募集资金变更金额 24,959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 万元的 16.64%。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
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富临精工就相关事项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公告编号:2022-042)。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电
控产业项目”中的“智能悬挂系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并将上述
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约占募集资金净额 150,000.00 万元的
13.33%,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富临精工就相关事项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公告编号:2023-032)。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4,800.83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66.63 万元,共计 34,967.46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1820 号)。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
对此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协定存款协议,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协定存款协议,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完成了专户的销户手续,
募集资金协定存款利息累计收益 1,425.92 万元。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1、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主要原因为:
(1)“智能热管理系统”项目募集资金 24,959 万元变更用于“年产 6 万吨新能源
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2)“智能悬挂系统”项目因市场环境、客户需求以及对产品类型、产品设计要求
的不断变化,公司将投入 27,300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为 7,300 万元,投资减少所致;
(3)产线建设完成后需逐步释放产能。
2、年产 6 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和年产 5 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未达
到承诺效益,主要原因为新能源锂电行业处于周期波动中,行业竞争加剧,上游原
材料碳酸锂大幅跌价所致;2024年项目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整体产销量企稳回升。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认购投资项目情况。
五、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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