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99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7 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0.5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223,471,316 股的 0.03%。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10.58 元/股。
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
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7 名激励对象办理 40.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归属相关事宜;同时,由于公司 2023 年 5 月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
司将相应调整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首次授予价格:4.64 元/股;
3、授予人数及数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147 人,授予数量 960.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73,903.2248万股的 1.30%,占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64.23%;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43 人,授予数量 1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3,903.2248 万股的 0.14%,占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6.69%。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第二类限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划授出权益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数量的比例 额比例
中层管理及核心骨干人员(147 人) 960.50 64.23% 1.30%
预留部分 100.00 6.69% 0.14%
合计 1,060.50 70.91% 1.44%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日起满12 个月后分三期
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30%、30%、40%,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30%、30%、40%。
5、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的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6 亿元,且净利润增长
率较 2020 年不低于 20%。
首次授予的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6 亿元,且净利润增长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率较 2021 年不低于 2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8 亿元,且净利润增长
率较 2022 年不低于 20%。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6 亿元,且净利润增长
率较 2020 年不低于 20%。
预留授予的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6 亿元,且净利润增长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率较 2021 年不低于 2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8 亿元,且净利润增长
率较 2022 年不低于 2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含税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在上述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的归属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的归属系数如下表所示:
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归属系数 100% 80% 60% 0%
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归属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时,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归属其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时,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
单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7)。
4、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9)。
5、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登记数量为 435.00 万
股,授予价格为 4.64 元/股,登记人数 4 人,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6 日。
7、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