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28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5,203,259.8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1,740,031.7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按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6,174,003.17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47,813,000.48元,减2021年度实施分派的现金股利0元,母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573,379,029.01元,资本公积余额2,845,181,053.52元。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现状及2022年度的盈余情况,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9,223,766股为基数(实际股数以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3,844,753.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实施本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
(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公司重视股东回报,兼顾了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一)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