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432 深市 富临精工


首页 公告 富临精工:关于子公司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富临精工:关于子公司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8

富临精工:关于子公司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7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达成的初步合作框架性协议,所商定事项仅作为各方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件。具体合作项目由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或江西升华实际控制的公司在本协议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另行协商,签订正式投资协议组织实施。

    2、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投资额等相关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背景介绍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8月5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规划新增投资年产 25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新建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规划新增投资建设年产 25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并先行启动一期项目,即在射洪西部国际技术合作产业园投资新建年产 6 万吨磷
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该项目已 2021 年 10 月启动建设。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规划新增投资年产 25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新建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0)。

    二、本次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宜春经开区管委会经友好协商,就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产业项目投资、锂资源开发利用及产业项目对应核心原材料锂资源保障支持,达成本合作框架协议。

    合作框架协议约定,江西升华在宜春经开区投资年产 20 万吨新型高压实磷
酸铁锂正极材料及配套主材一体化项目、研发中心及科技平台;推进锂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包括不限于锂矿开发项目、锂盐产能建设项目、锂电池回收再利用项目等;宜春经开区基于项目对应核心材料锂资源保障供应方面给予江西升华充足的保障及支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性质:地方政府派出机构

    2、住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 1 号

    3、宜春经开区管委会所在的宜春市拥有丰富的含锂瓷土矿资源,目前宜春市举全市之力做大做强新能源首位产业。近年来在锂资源开采、选矿、冶炼,锂电池关键材料与零配件、锂离子电池、绿色高效储能电池、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回收等各环节,形成了完整的新能源闭环产业链条。

    4、与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351324998T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杜俊波

    4、注册资本:捌亿贰仟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15 年 07 月 23 日

    6、住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7、经营范围: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的

    通过双方的项目合作,带动甲方锂电及相关产业发展,助力宜春市打造全球有影响的锂电新能源产业城市,努力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城市,实现双方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合作领域

    1、锂电正极材料。包括年产 20 万吨新型高压实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及配套主
材一体化项目、研发中心及科技平台等。预计总投资约 50 亿元人民币,分两期投建,第一期投资 25 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 10 万吨新型高压实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及配套主材项目。第二期投资 25 亿元人民币,10 万吨新型高压实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及配套主材项目。

    2、锂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包括不限于锂矿开发项目、锂盐产能建设项目、锂电池回收再利用项目等。

    (三)合作方式

    1、双方在上述合作领域内广泛开展合作,乙方充分发挥作为上市公司的投资优势、管理优势以及在新能源产业的产品技术优势和产业生态优势,甲方充分利用锂资源优势以及新能源全产业链优势,根据具体项目特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合作方式,包括不限于实施产业投资项目、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合作。
    2、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基于该项目对应核心材料锂资源保障供应方面给予江西升华充足的保障及支持。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积极配合乙方争取国家、江西省、宜春市的相关招商政策与政策性资金(引导资金,补贴、技改资金等)。

    2、乙方应当充分发挥自身在新能源行业的综合优势,在甲方所辖区域内加快实施和推进合作项目建设。

    3、甲方对乙方本次投资项目的政策条件,按最新招商引资行业龙头企业的条件参考。


    4、为确保各方合作目标的实现,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各自成立专项 工作组,负责项目的论证策划以及各方关系的协调与管理,定期沟通业务合作情 况、交流相关信息。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借助宜春的矿产资源 和新能源锂电产业的发展机遇,深入贯彻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 署。进一步促进公司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发展,在锂资源有保障的前提下提 升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产能,完善产业链布局,对公司在新能源产业方面的 战略布局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新能源磷酸铁锂业务的核心竞争 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投资额等相关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对公司 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若未来 双方合作进一步加深,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不影 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为开展后续合作所达成的原则, 所商定事项仅作为各方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件。具体合作项目由江西升华 或江西升华实际控制的公司在本协议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与宜春经开区管委会 另行协商,签订正式投资协议组织实施。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 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重要战略合作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

 1  《关于共同增资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1 年 1 月 10 日

      (公告编号:2021-005)


 2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意向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1 年 9 月 13 日

    (公告编号:2021-105)

 3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2021 年 9 月 15 日

 4  《关于与川恒股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115)

    2、上述协议履行情况

  (1)2021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或“目标公司”)以增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其中,公司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7,200万元,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宁德时代指定方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400万元,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6,400万元;在本次增资交割之日起18个月内,宁德时代有权选择对江西升华进一步增资人民币1.00亿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2)2021年8月,公司、宁德时代、长江晨道增资江西升华的首期交割已完成,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即公司认购目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7,200万元,宁德时代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长江晨道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6,400万元,江西升华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67,6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3)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完成受让自然人陈伟持有的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融”)9%的股权交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与恒信融的战略合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购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4)2022年2月16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宁德时代、长江晨道在《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及《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宁德时代进一步对江西升华增资,认购目
标公司增加的相同金额的注册资本14,4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德时代将持有目标公司20%的股权,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82,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5)2022年2月22日,宁德时代已完成其认购江西升华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400万元的增资交割,江西升华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82,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
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此外,公司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和董监高限售股份将解除限售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