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0 证券简称:诚益通 公告编号:2023-030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届次:2022 年度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凯先生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 27 号
6 层会议室。
(六)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108,757,3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81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95,703,78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5.03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3,053,59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4.7783%。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1,434,9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846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757,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34,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757,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34,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08,757,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21,434,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757,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34,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757,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21,434,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757,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1,434,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757,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34,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757,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34,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757,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34,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757,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34,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484,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34,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涉及的关联股东依法回避了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757,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34,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指派穆铁虎律师、赵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