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19-072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
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彬先生,与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本”)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长城资本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762,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公司已于2019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协议转让双方正积极推进后续事项。如有进展,公司
将进一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