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2019 年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12 号)核准,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本公司”,原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发行股份购买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安)持有的天津立中车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天津立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中车轮集团)100.00%股权、天津多恩新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公司持有的天津立中车轮有限公司(原天津立中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津车轮)4.52%股权;截至 2018 年 12 月 22 日止,立中车轮集团 100.00%
股权、天津车轮 4.52%股权过户手续完成,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8]6339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725,211 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0.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5,999,984.49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90,607,484.9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到账,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9]343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 余额 备注
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清苑支行 13050166720800002255 6,000.00 - 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8111801012700572762 5,000.00 - 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311900076910908 5,000.00 - 已销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复兴中路支行 136792000012019002218 8,000.00 - 已销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 1100000210120100039968 6,959.12 - 已销户
区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清苑支行 101007698375 9,000.00 - 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8111801013600612750 - - 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577010100100679285 - 6.00
交通银行保定复兴中路支行 136792000012019002619 - 171.50
交通银行保定复兴中路支行 136899999700003010905 - - 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631152790 - - 已销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 1100000210120100040155 - - 已销户
区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 1100000210121800009318 - - 已销户
区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577010100100640121 10,000.00 51.6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 631959346 - - 已销户
交通银行保定复兴中路支行 136792000013000034788 - - 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泰国)罗勇工业园分行 5100051194 - - 已销户
合 计 49,959.12 229.13
注: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后,主承销商划入公司 募集资金账户金额。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内。
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577010100100679285、交
通银行保定复兴中路支行 136792000012019002619 账户余额已使用完毕;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577010100100640121 账户节余募集资金 51.63 万元已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
(二)2021 年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79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以发行 股份方式购买日本金属株式会社、北京迈创环球贸易有限公司、保定安盛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保定隆达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隆达”)39.79%股权。
2021 年 3 月 30 日,保定隆达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1 年 3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1]251Z0005
号《验资报告》;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保定隆达 100%股权。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203,107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8.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9,999,988.1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4,031,310.98 元。2021 年 9 月 8 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251Z001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 余额 备注
金额
兴业银行保定分行 577010100101079493 8,570.00 8.31
交通银行保定复兴中路支行 136792000013000150070 21,400.00 - 已销户
交通银行保定复兴中路支行 136792000013000150872 - 1,217.64
合 计 29,970.00 1,225.95
注: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后,主承销商划入公司 募集资金账户金额。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万元外,
公司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2019 年募集配套资金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490,607,484.96
加:存款利息收入 1,516,041.05
加:理财产品收益 10,914,179.76
加:理财产品收回 1,854,000,000.00
加: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40,000,000.00
减:购买理财产品 1,854,000,000.00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 500,728,529.81
减:银行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