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428 股票简称:立中集团 公告编号:2021-103 号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2112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8,725,211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5,999,984.49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不含税净额为人民币 490,607,484.96 元。
2019 年 4 月 3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9]343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止,公司已向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中冀万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迈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等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725,211 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5,999,984.49 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16,408,799.51 元(其中可抵扣的进项税 928,799.98 元),公司募集资金
499,591,184.98 元,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划入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912,500.00 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490,607,484.96 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募投项目 备注
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51,600.00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2,539.25
募集资金净额 49,060.75
加:理财产品收回 158,400.00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 98.24
加:理财产品收益 1,023.90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2,034.12
减:银行手续费 1.21
减:购买理财产品 162,400.00
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5,246.53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901.03
(三)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募投项目 备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901.03
加:募集资金置换金额返还 5,246.53
加:理财产品收回 27,000.00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 29.85
加:理财产品收益 67.52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5,719.83
减:银行手续费 0.21
减:购买理财产品 23,0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524.8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清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清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2019 年 6月 5 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逐层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归集处理。即募集资金归集完毕后除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的专项账户外,其他六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19 年 6 月 14 日,公司、天津立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9 年 7 月 11日,公司、保定立中东安轻合金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交通银行保定复兴中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2019 年 8 月 1 日,公司、保定立中东安轻合金部件制造有限
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新泰车轮制造有限公司、中原证
券与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577010100100679285 166.30
交通银行保定复兴中路支行 136792000012019002619 1,064.6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631152790 2,174.2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577010100100640121 51.47
中国工商银行(泰国)罗勇工业园分行 5100051194 68.28
合 计 3,524.89
三、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37,753.95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
附表 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附表 1: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 年 度 投 入
募集资金总额 49,060.75 募 集 资 金 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