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8 证券简称:四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0-107 号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2 月 20 日,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
公司”、“公司”、 “四通新材”)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12 号《关于核准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上市公司向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安”)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天津立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企管”)100%的股权,向天津立中明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立中拓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立中新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多恩新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红马创业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 5 名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天津立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中股份”)4.52%
的股权。截至 2018 年 12 月 22 日止,天津企管 100.00%股权、立中股份 4.52%
股权过户手续完成,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8]6339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725,211 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5,999,984.49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0,607,484.9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9]3436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公司对前次募集资
金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2112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8,725,211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5,999,984.49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0,607,484.96 元。
2019 年 4 月 3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9]343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3 月 29 日止,公司已向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中冀万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迈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等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725,211 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5,999,984.49 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16,408,799.51 元(其中可抵扣的进项税 928,799.98 元),公司募集资金 499,591,184.98 元,主承销商中原
证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912,5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0,607,484.96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原证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清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
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保定清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2019 年 6
月 5 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逐层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专户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归集处理,归集完毕后除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的专项账户外,其他六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办理完毕募集
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19 年 6 月 14 日,公司、立中股份、中原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9 年 7 月 11 日,公司、保定立中东安轻合金
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轻合金”)、中原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保定分行、交通银行保定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8 月 1 日,公司、东安轻合金、中原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
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
下:
单位: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 余额 备注
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清苑支 13050166720800002255 6,000.00 - 已销户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8111801012700572762 5,000.00 - 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311900076910908 5,000.00 - 已销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复兴中路支 136792000012019002218 8,000.00 - 已销户
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 1100000210120100039968 6,959.12 - 已销户
验区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清苑支行 101007698375 9,000.00 - 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8111801013600612750 - 58.44 注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577010100100679285 - 472.33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 余额 备注
金额
交通银行保定复兴中路支行 136792000012019002619 - 34.02 注 1
交通银行保定复兴中路支行 136899999700003010905 - 0.00 注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631152790 - 590.03 注 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 1100000210120100040155 - 78.71
验区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 1100000210121800009318 - - 已销户
验区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577010100100640121 10,000.00 51.3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 631959346 - 211.36 注 3
行(注)
交通银行保定复兴中路支行 136792000013000034788 - 6,000.00 注 1
合 计 49,959.12 7,496.21
注 1:交通银行保定复兴中路支行为交通银行保定分行下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签订主体为交通银行保定分行;
注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下属分行,《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订主体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注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 631959346 账户余额系立中股份为募投项目
进口设备存放的信用证保证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返还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分行 631152790 账户内。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90,607,484.96
加:存款利息收入 862,475.61
加:理财产品收益 9,699,664.00
加:汇兑损益 67,144.95
加:理财产品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