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6 证券简称:唐德影视 公告编号:2020-117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暨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署情况
2020 年 6 月 1 日,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影视”、
“上市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宏亮先生与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东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东阳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金控”)、东阳聚文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聚文”)、唐德影视签署了《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吴宏亮先生与浙江易通签署了《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吴宏亮与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吴宏亮与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之借款协议》、《吴宏亮与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质押协议》;吴宏亮先生与东阳聚文签署了《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吴宏亮与东阳聚文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之借款协议》、《吴宏亮与东阳聚文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质押协议》;唐德影视分别与浙江易通、东阳聚文签署了《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易通股份认购协议》”)和《东阳聚文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聚文股份认购协议》”)。权益变动方式如下:
(1)吴宏亮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20,945,9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
转让给浙江易通,股份转让价格为 4.74 元/股;同时,吴宏亮先生将其所持公司
98,654,0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55%)的表决权委托给浙江易通。在前述股份转让交割且《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浙江易通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0,945,950 股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 98,654,050 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浙江易通在上市公司中拥有合计为 119,600,000 股股份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8.55%,浙江易通将成为可支配上市公司最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
(2)吴宏亮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7,081,06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8%)转让给东阳聚文,吴宏亮先生还将同时协调第三方股东赵健、陈蓉、李钊向东阳聚文合计转让其所持公司 3,864,88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前述股份转让价格均为 4.74 元/股。
(3)吴宏亮先生后拟进一步将其所持公司 37,158,115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87%)于相应股份解除限售后转让给浙江易通,该等股份系表决权委托股份的组成部分;同时将其所持有公司 7,121,62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于相应股份解除限售后转让给东阳聚文。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浙江易通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8,104,065 股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61,495,935 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浙江易通在上市公司中仍拥有合计为119,600,000 股股份的表决权。
(4)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向浙江易通和东阳聚文非公开发行股份共计 125,675,700 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根据浙江易通、东阳聚文分别与唐德影视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易通股份认购协议》和《聚文股份认购协议》,浙江易通拟以现金 412,635,215 元认购公司 104,729,750 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
股本的 19.23%),东阳聚文拟以现金 82,527,043 元认购公司 20,945,950 股股份(占
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3.85%),发行价格为 3.94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浙江易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增至 162,833,815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9.90%),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61,495,935 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浙江易通在上市公司中拥有合计为224,329,750 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41.19%);东阳聚文将持有公司 49,013,523 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9%),吴宏亮先生将持有公司69,801,311 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2.82%)。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吴宏亮先生;吴宏亮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20,945,950 股股份转让给浙江易通完成和表决权委托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浙江易通,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上述交易各方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7 月 15 日、2020 年 7 月 30 日、
2020 年 7 月 31 日、2020 年 8 月 14 日、2020 年 8 月 31 日签署补充协议,就原
协议的排他期、原协议生效等待期、违约责任、支付方式等条款进行了相应修订。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2 日、2020 年 6 月 3 日、2020 年 7 月
1 日、2020 年 7 月 15 日、2020 年 7 月 31 日、2020 年 8 月 14 日、2020 年 8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收购报告书》、《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及相关公告。
2、交易事项审批情况
2020 年 8 月 21 日,浙江易通的控股股东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收到浙江省国有
文化资产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广电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事项的批复》(浙文资复[2020]4 号);同日,东阳聚文收到东阳市财政局出具的《东阳市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审批表》、《关于东阳聚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拟收购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等相关事项请示的批复》以及东阳聚文控股股东东阳金控出具的《关于东阳聚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拟收购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等相关事项请示的批复》(东金控[2020]1 号)。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二、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1、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吴宏亮先生、赵健先生、陈蓉女士和李钊先生与东阳
聚文的股份转让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过
户数量共计 20,945,950 股,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完成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拥有股份表 拥有股份 拥有股份表 拥有股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决权数量 表决权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决权数量 表决权比
(股) 例(%) (股) 例(%) (股) 例(%) (股) 例(%)
吴宏亮 131,162,115 31.31 32,508,065 7.76 114,081,049 27.23 15,426,999 3.68
赵健 12,090,989 2.89 12,090,989 2.89 10,090,989 2.41 10,090,989 2.41
陈蓉 10,818,981 2.58 10,818,981 2.58 9,818,981 2.34 9,818,981 2.34
李钊 9,127,450 2.18 9,127,450 2.18 8,262,566 1.97 8,262,566 1.97
东阳聚文 0 0.00 0 0.00 20,945,950 5.00 20,945,950 5.00
三、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控制权变更事项
吴宏亮先生将所持公司 20,945,950 股股份转让给浙江易通,并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同时,吴宏亮先生将所持公司 98,654,050
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浙江易通行使,浙江易通合计拥有公司 119,600,000 股股
份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28.55%股份的表决权,成为公司拥有表决权最多的
股东,取得了上市公司控制权,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为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吴宏亮先生及相关股东与东阳聚文的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
四、其他事项说明
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吴宏亮先生与浙江易通、东阳聚文后续权益变动事项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