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中建环能 公告编号:2022-001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书面形式
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董事候选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马合生先生、倪明亮先生、文世平先生、张健先生、王连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选举。上述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继续履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李金惠先生、闫华红女士、许昭怡女士、薛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附后)。其中闫华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选举。上述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继续履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内容:
5.2.2 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确定薪酬标准;其他董事以 38.16 万元/年(税前)的标准按月领取薪酬。
修订为:
5.2.2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确定薪酬标准;其他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此外,原制度中的总经理修订为总裁,副总经理修订为副总裁。
本制度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 2022 年 2 月 1 日起执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 14:30 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
路 3 号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一楼)召开,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暂不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待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批复文件后另行确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合生,男,汉族,中共党员,1970 年出生,大学毕业于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工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建二局副总经理兼中建二局核电建设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建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建水务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国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
定代表人。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 年 11 月至今任
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日,马合生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倪明亮,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原成都科学技术大学)学士、清华大学工程力学系硕士,目前为四川大学特聘兼职教授、四川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四川联合环保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理事长、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倪明亮先生 1990 年至 1995年在成都橡树林能源研究所工作,1995 年至 2018 年任四川冶金环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02 年至 2010 年任公司前身四川德美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董事长、总裁等职。2013 年至 2019 年 1 月任公司董事长,2019 年 1
月至今为公司副董事长。
倪明亮先生通过持有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2,348,832 股。倪明亮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文世平,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
经济学硕士。1987 年 7 月至 1993 年 7 月,曾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分行、深圳
南油集团公司、招商银行总行工作,1993 年 8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中外合资深
圳柯布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9 年 3 月至 2005 年 6 月任四川大
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四川大一水务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成都元泽环境技术有限
公司董事长,2008 年 9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四川瑞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成都环能华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7 年 1 月起至 2020 年 5 月任公司董事、总裁。2020 年 5 月至今为公司董事。
文世平先生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份2,488,374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健,男,汉族,中共党员,1974 年出生,在职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商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建筑土木建设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资金部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中建水务环保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中国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建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0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日,张健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连峰,男,汉族,中共党员,1978 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来福士广场项目部总工程师、昆山龙飞光电有限公司厂房一期土建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高级项目总监、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高级项目总监、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副总经理、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建一局三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建一局国际工程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中建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日,王连峰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