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证券代码:300424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摘要
交易对方 注册地址
BaltcapPrivateEquityFundL.P. 37Esplanade,StHelier,Jersey,JE12TR,
ChannelIslands
SasmexInvestmentsLimited 70MichailGeorgiou,Athienou,7600Larnaca,
Cyprus
TiaraviaServicesLimited 1Vasilika,Dali2540,Nicosia,Cyprus
TigriacoTradingLimited 1VasiliMichailidi,2650PeraOreinis,Nicosia,
Cyprus
NapantacoManagementLimited GeorgiouKariou,6B,Flat/Office6B,
Dasoupoli,Strovolos,2014,Nicosia,Cyprus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八年三月
公司声明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参照本摘要第四节。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它有权机构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拟购买MagneticMROAS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卖方之一,承诺如下:本公司将及时向航新科技提供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将依照双方签署之《股份购买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介机构声明
一、公司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同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审阅,确认《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公司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所为本次重组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公司本次重组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声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与本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1280770_P01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完整准确地引用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而在相应部分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司本次重组的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声明:
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阅报告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本所出具的审阅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所为本次重组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公司本次重组的估值机构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估值人员同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估值数据,且所引用数据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估值人员审阅,确认《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录
公司声明......2
交易对方声明......3
中介机构声明......4
目录 ......6
释义 ......8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10
一、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概述......10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1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12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12
五、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2
六、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13
七、本次重组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15
八、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18
九、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相关股份减持计划......22
十、其他重要事项......23
第二节 重大风险提示......24
一、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24
二、标的资产相关风险......27
三、其他风险......29
第三节 本次交易概况......31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31
二、本次交易的方案概述......34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35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36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36
六、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36
七、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37
第四节 备查文件查阅方式......40
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航 指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科技、买方、股份公司
香港航新 指 航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系航新科技之全资子公司
标的公司、MMRO 指 Magnetic MRO AS,指注册在 Vike-Sjame tn
1a,Tallinn11415,Estonia注册号为10865988的企业
标的资产 指 MMRO的100%股份
BaltcapPrivateEquityFundL.P.,SasmexInvestments
Limited,TiaraviaServicesLimited,TigriacoTrading
交易对方 指 Limited和NapantacoManagementLimited且根据上
下文具体语境,具体指称标的公司上述全体股东或部
分股东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大 指 航新科技向标的公司股东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
资产购买 的标的公司100%股份的行为
中国民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