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3 证券简称:昇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会议召开的地点: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昭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6,947,22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7900%;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3,464,704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05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82,518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0.7369%。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82,51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736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82,51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7369%。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945,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0,8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曲光杰律师、朱培元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