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3 证券简称:鲁亿通 公告编号:2016-046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鲁亿通”)《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2016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议案》,确定2016年6月7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同意授予25名激励对象209.74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简述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3、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7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相关员工。具体分配如下(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股本总额
激励对象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贺智波 副总经理 56.00 26.67% 0.53%
闫莉 财务经理、代财务总监 9.09 4.33% 0.0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44.91 69.00% 1.37%
人员(25人)
合计 210 100% 1.99%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3.62元。
5、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日起届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当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锁,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
第1个解锁期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
第2个解锁期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
第3个解锁期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1)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解锁,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为2016-2018年三个会计年度,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1期解锁 以2015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2期解锁 以2015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3期解锁 以2015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上述“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量依据。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若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锁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锁数量=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锁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锁。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锁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A B C D
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分数段 90分以上 80~90 60~80 60分以下
解锁比例 100% 80% 0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5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6年6月7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定以2016年6月7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209.7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及授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权益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6月7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3.62元;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共25人,授予数量209.74万股。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股本总额
激励对象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贺智波 副总经理 56.00 26.70% 0.53%
闫莉 财务经理、代财务总监 9.09 4.33% 0.0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44.65 68.97% 1.37%
人员(23人)
合计 209.74 100.00% 1.99%
公司激励计划本次授予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公司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6月7日,在2016年-2019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612.64万元,则 2016年-2019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需摊销的总费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万股)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09.74 612.64 208.47 250.16 119.97 34.04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