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422 深市 博世科


首页 公告 博世科:2019年公开增发A股股票预案
二级筛选:

博世科:2019年公开增发A股股票预案

公告日期:2019-05-14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19-071
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增发A股股票预案

                      二零一九年五月


                    公司声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公开增发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公开增发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开增发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公开增发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公开增发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审批或核准。


                    重要提示

  1、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增发”、“本次发行”、“公开增发”)相关事项已于2019年5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2、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不超过7,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71,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本次公开增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公开增发的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意见确定。

  4、本次公开增发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本次公开增发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6、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有关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第一节本次公开增发股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对照审查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增发的各项规定和条件,具备公开增发的资格。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公开增发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发行方式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开增发后,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增发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7,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公开增发的发行对象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国家法律、政策、规章禁止者除外)。

  本次公开增发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方式认购。
五、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开增发将以一定比例向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未获认购部分将向其他有意向认购的投资者发售。
六、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公开增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公开增发的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意见确定。
七、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公开增发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71,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北部湾资源再生环保服务中心项目(一期)            33,748.98        29,000.00
湖南博世科环保产业园(二期)基地建设项目          29,626.14        21,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合  计                          84,375.12        71,0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
八、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开增发完成后,新发行的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流通,无持有期限制。如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公开增发的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该等股份的限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公开增发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公开增发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十、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公开增发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十一、本次公开增发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和许开绍,其通过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西藏广博环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合计持有公司33.85%的股份。本次公开增发完成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仍为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和许开绍,本次公开增发不会导致发行人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二、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的批准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于2019年5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核准。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公开增发方案的论证分析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对本次公开增发股票的方案进行了论证分析,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

  公司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系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股票,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1、为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提供资金支持

  在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战略部署,大力推动绿色发展的大背景下,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和长远战略规划,经谨慎研究,本次拟通过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能力和规模,以充分把握环保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做强做大。

    (1)环保设备制造业务

  环保装备制造业是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技术基础,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在近年来环保行业整体需求快速增长的趋势下,环保装备制造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2017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到2020年,要在每个重点领域支持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规范企业,培育十家百亿规模龙头企业,打造千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若干个带动效应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将达到1万亿元。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保持快速发展势头,现有生产能力已不能满足未来发展
保行业发展趋势。

    (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领域

    危险废物是危害人类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重要污染源之一,近年来,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安全处置问题逐渐引起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指出通过合理配置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推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三方面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水平;2017年4月,环保部制定《“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对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相关政策带动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领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通过本次公开增发,有利于公司夯实资金实力,着力拓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领域业务,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领域和范围。

    2、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在EP、EPC、BT业务模式基础上,通过积极拓展市政领域业务、搭建创新平台,使得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整体实力不断增强,另一方面,大量的资金需求与资本金投入也对公司的财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基于上述业务模式的特点,公司需要充足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来满足项目建设与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本次公开增发,募集部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较为迫切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3、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风险抵抗能力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3月末,与公司偿债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9年3月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流动比率(倍)                      1.07        0.98        0.93        1.33
速动比率(倍)                      1.01        0.93        0.86        1.28

          项目          2019年3月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74.93%      73.65%      67.00%      55.6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5.15%      75.32%      65.41%      51.02%

    根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以2019年3月31日数据为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为55.67%,流动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