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14年2月15日
地点:公司2楼4号会议室
出席会议人员:全体股东
列席人员:全体董事、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于会议召开前15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全体股东,于2014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法人股东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代理人王嵘、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代理人、上海鸿立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代理人及其他股东代表施祥贵、刘定妹、赵高明、张邦友、汤国华、董绍敬等,代表公司股东100%的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施祥贵先生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84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84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84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84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规划和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84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84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公开承诺并接受约束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84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页为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签署页]
股东/股东代表签字(盖章):
会议主持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