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0 证券简称:五洋停车 公告编号:2021-081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友夫先生、蔡敏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友夫先生、蔡敏女士,计划自减持计
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自减持计划披露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
合计不超过 34,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友夫先生、蔡敏女
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获悉侯友夫先生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1,7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1.0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侯友夫
住 所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蔡敏
住 所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7 日
股票简称 五洋停车 股票代码 30042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侯友夫) 1,174.00 1.05%
合 计 1,174.00 1.0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9,078.6144 8.13% 7,904.6144 7.08%
侯友夫 其中:无限售条件 2,269.6536 2.03% 1,095.6536 0.9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6,808.9608 6.10% 6,808.9608 6.10%
合计持有股份 9,958.8450 8.92% 9,958.8450 8.92%
蔡 敏 其中:无限售条件 9,958.8450 8.92% 9,958.8450 8.92%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5,184.4748 4.64% 5,184.4748 4.64%
寿招爱 其中:无限售条件 5,184.4748 4.64% 5,184.4748 4.64%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上述股东合计持有股份 24,221.9342 21.70% 23,047.9342 20.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412.9734 15.60% 16,238.9734 14.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6,808.9608 6.10% 6,808.9608 6.1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侯友夫先生、蔡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敏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划 交易方式及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34,000,000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3%。侯友夫先生、蔡敏女士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
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
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友夫先生、蔡敏女士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