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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万维:关于注销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5

昆仑万维:关于注销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20-129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18 日。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届满之日,激励对象共
计自主行权 1,120.64 万份,到期未行权 343.36 万份。公司需注销此部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9%。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程序简述

  1、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下简称“《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7 月 16 日至 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系统发布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18 年 8 月 1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
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 年 9 月 28 日,5,69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

  5、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失效的议案》,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失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对已获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所涉激励对象共 10 名,合计注销
股票期权 81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 年 10 月 09 日,上述股
份的注销事宜办理完毕。

  7、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 4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64 万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行权期间为 2019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18 日。

  8、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未达到行权条件的第二期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达到,公司拟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所涉股票期权数量 1,464 万份,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5 月 7 日,上述股份的注销事宜办理完毕。

  9、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9.224 元/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

  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2019年10月22日至2020年9月18日。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届满之日,激励对象共计自主行权1,120.64万份,到期未行权343.36万份。公司依照规定将该等到期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52万份,激励对象49人。

    三、本次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将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注销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核实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意见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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