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20-070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审批程序简述
(一)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下简称“《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7 月 16 日至 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系统发布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18 年 8 月 1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 年 9 月 28 日,5,69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
5、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失效
的议案》,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失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对已获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所涉激励对象共 10 名,合计注销
股票期权 81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 年 10 月 09 日,上述股
份的注销事宜办理完毕。
7、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 4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64 万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行权期间为 2019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18 日。
8、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未达到行权条件的第二期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达到,公司拟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所涉股票期权数量 1,464 万份,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5 月 7 日,上述股份的注销事宜办理完毕。
(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下简称“《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1 月 3 日至 2019 年 1 月 13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系统发布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1 月14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19 年 1 月 18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
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2019 年 2 月 27 日,4,955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
5、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 5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所涉股票期权数量 27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4 月 30日,上述股份的注销事宜办理完毕。
6、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9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 5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05.5 万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行权期间为 2020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
二、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9.224 元,
2019 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3.484 元。
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 10 股派 0.256626 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
为:2020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10 日。
(一)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P0-V =19.25-0.256626/10=19.224 元
(二)2019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P0-V =13.51-0.256626/10=13.484 元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上
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中公司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核实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意见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六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六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