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417 证券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2020-016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减持计划涉及的股东邓志溢、李源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131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的 14.29%)的股东李源先生
计划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的 1.00%)。
持有公司股份 1,131.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后的股份总数的 14.29%)的股东邓志溢先生计划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的 1.00%)。
公司近日收到李源先生、邓志溢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股东类型/职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剔除公司
(股)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李源 持股 5%以上股东/ 11,310,000 14.29%
监事会主席
邓志溢 持股 5%以上股东/ 11,315,000 14.29%
董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及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姓名 减持原因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剔除公司
(股)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李源 个人资金周转 790,000 1.00%
邓志溢 个人资金周转 790,000 1.00%
2、股票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与李源先生、邓志溢先生的承诺保持一致。具体承诺及履 行情况如下:
1、李源先生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 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数量每 年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 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应将违反承诺 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 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上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邓志溢先生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法律 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数量 每年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 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应将违反承 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
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止目前,未发现承诺人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李源先生、邓志溢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李源先生、邓志溢先生承诺,在按照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李源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邓志溢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4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