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作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修订如下:
章节 章程原条款 修改为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一百零 包含 2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 包含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
长 1 名。全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长 1 名。全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六条 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
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 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
第一百二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十八条 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另行制 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另行制
定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定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公司设2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以上《公司章程修正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
登记为准。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