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因高级管理人员范围变化,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 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章节 章程原条款 修改为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条
务负责人。 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 ……
(九)对公司和公司的控股子公 (九)对公司和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拟发生的交易总额超过 1,000 万元 司拟发生的交易总额超过 3,000 万元
或交易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或交易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产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作出决议; 产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作出决议;
第四十 (十)审议批准以下重大购买或 (十)审议批准以下重大购买或
条 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 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
售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售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 对外投资、租入或者租出资产、赠与
租出资产、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公司 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资
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务重 产抵押、委托理财、签订委托或许可
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签订委托 协议等交易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提
或许可协议等交易事项: 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列标准事项: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
数据;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数据;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务收入占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务收入占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过 3,000 万元; 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5,000 万元;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元;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元;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3,000 万元; 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5,000 万元;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上述 1 至 5 指标计算中涉及的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上述 1 至 5 指标计算中涉及的
6、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实质性让渡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 30%的事 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
项。 可免于按照本条第(十)的规定履行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 6、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出决议; 实质性让渡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
(十二)修改本章程;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 30%的事
(十三)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项。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十四)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
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出决议;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二)修改本章程;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十三)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用途事项;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十四)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股东大会的召开应坚持朴素从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 用途事项;
(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的召开应坚持朴素从
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第四十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一条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何担保;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五)项担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 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 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 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
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
联方提供担保时,必须要求对方提供 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 同等比例担保,属于上述第(一)项
实际履行能力。 至第(四)项情形的,可豁免提交股
本章程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 东大会审议。
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 联方提供担保时,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 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司对控股子公司在内的公司对外担 实际履行能力。
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本章程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
总额之和。 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在内的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之和。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
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