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18-011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川公司”)的《股份减持的告知函》,伊川公司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详见公司2018-005号公告)于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共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97万股,伊川公司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累计达到1%。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名称 (元/股) (万股) 例(%)
伊川 大宗交易 2018年1月30日 15.21 164 0.3796
公司 大宗交易 2018年1月31日 14.87 168 0.3889
大宗交易 2018年2月2日 14.74 165 0.3819
合计 - 497 1.150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
(股) 比例(%)(股) 例(%)
伊川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40,824,540 9.45 35,854,540 8.3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824,540 9.45 35,854,540 8.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伊川公司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大宗交易对象分别为高潮先生、李业军女士、张新华先生、胡升东先生、熊永林先生和景友燕先生,其中高潮先生为公司现任的董事。本次减持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伊川公司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其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降至8.30%,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伊川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