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拟变更
部分章程条款。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 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行使该职权的,
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对独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 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第四十 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
七条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 馈意见。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
大会将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 大会将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
通知各股东。 通知各股东。
公司在计算会议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 公司在计算会议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
括会议召开当日。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括会议召开当日。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五十 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五条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决程序。 决程序。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 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
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
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 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日期和股权登记
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 日都应当为交易日。股权登记日和会议
旦确认,不得变更。 召开日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少于两个工作
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
旦确认,不得变更。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过:
(一)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
(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
公司形式;
(四)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五)《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连续
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
(二)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先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种;
(四)回购本公司股票; (七)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第七十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八)重大资产重组;
七条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九)股权激励计划;
计总资产 30%的; (十)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
(六)股权激励计划; 票在本所上市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 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 易或转让;
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 (十一)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
通过的其他事项。 公司产生重大影响、需要以特别决议通
过的其他事项;
(十二)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公
司章程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
前款第四项、第十项所述提案,除
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
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 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过六年。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
第九十六 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条 二分之一。 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董事选聘程序如下: 二分之一。
(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 董事选聘程序如下:
权总数的 3%以上的股东及/或董事会提 (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
出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权总数的 3%以上的股东及/或董事会提
(二)董事会审核董事候选人资格; 出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三)董事会公告董事候选人提案 (二)董事会审核董事候选人资格;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公告董事候选人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