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周伟洪所持公司股份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被拍卖的股份为周伟洪所持公司 3,716.92 万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
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9.14%。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近日通过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绍兴中
院”)将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 10 时至 2023 年 3 月 11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
在 浙 江 省 绍 兴 市 中 级 人 民 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周伟
洪登记持有的公司 3,716.92 万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是否为限售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拍卖涉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股及限售股
拍卖人 原因
姓名 大股东及其 及股份数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类型
一致行动人
是,首发后
周伟洪 否 37,169,200 100% 9.14% 绍兴中院 司法诉讼
限售股
本次周伟洪股份拍卖是因周伟洪与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
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导致的司法拍卖。
(二)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周伟洪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如下: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拍卖数量 比例 比例
周伟洪 37,169,200 9.14% 37,169,200 100% 9.14%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周伟洪本次被拍卖的股份来源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时向其定
向发行的股份及其后公司因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周伟洪未完成
重大资产重组时的业绩承诺,需向公司履行业绩补偿责任[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周伟洪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因周伟洪未履行完毕业绩补偿责任,本次
拍卖的 37,169,200 股公司股份依照相关规定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存在无法解
除限售的风险,敬请意向竞拍人注意投资风险。
(二)银河证券对本次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权,除银河证券之外,公司为
最先向绍兴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周伟洪的债权人,现排序为第二顺位。如果本次拍
卖成功,拍卖所得扣除银河证券优先受偿金额后的剩余部分,公司可获取部分赔
偿。
(三)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
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竞买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