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4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周建灿所持部分股份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 网络平台查询,获悉周建灿(已去世)登记持有的公司 31,570,196 股股份因武 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铁投”)与胡青、杨士 勇申请,分别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与湖北省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十堰中院”)决定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武汉中院将于 2020 年 7 月 9 日 10 时至 2020 年 7 月 10 日 10 时止(延时除
外 ) 在 武 汉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淘 宝 网 司 法 拍 卖 网 络 平 台 上
(http://sf.taobao.com/027/04)进行公开拍卖周建灿(已去世)登记持有的
公司 12,978,644 股股份。十堰中院将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0 年 7 月
14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 (https:sf.taobao.com/0719/01)进行公开拍卖周建灿(已去世)登记持有的 公司 18,591,552 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第一大
股东 本次拍卖涉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股东及其一 拍卖人 原因
姓名 及股份数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致行动人
周建灿 是 12,978,644 16.22% 2.84% 武汉中院 司法诉讼
周建灿 是 18,591,552 23.23% 4.07% 十堰中院 司法诉讼
合计 31,570,196 39.44% 6.92%
注:周建灿本次被拍卖的股份数原为 7,210,358 股、10,328,640 股,因公
司于 2018 年 7 月 9 日实施了每 10 股转增 8 股的权益分配,股份数分别变更为
12,978,644 股、18,591,552 股。
(二)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周建灿及一致行动人周纯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如下:
累计被拍卖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数量 份比例 比例
周建灿 80,040,596 17.54% 58,570,196 73.18% 12.83%
周纯 30,996,000 6.79% 0 0 0
合计 111,036,596 24.33% 58,570,196 52.75% 12.83%
注:
1.周建灿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4 日、2020 年 4 月 10 日、2020 年 5 月 15
日已经被拍卖 7,500,000 股、6,000,000 股、13,500,000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2020 年 4 月 13 日、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周建灿所持股份被
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关于周建灿所持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关于周建灿所持股份司法拍卖竞价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建灿及一致行动人周纯累计被拍卖股份数量为 58,570,19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2.72%,其中:已被拍卖 27,000,000 股,进入拍卖程序 31,570,196 股。
二、关于周建灿的债务情况
(一)2018 年 1 月 30 日,公司原董事长周建灿逝世,其利用伪造的公司印
章、冒用公司名义进行借款或者为其本人及其控制经营的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对外提供担保随即爆发,因此导致公司被牵涉到 40 宗诉讼仲裁案件,标的金额合计 25.69 亿元,所有案件中均存在周建灿或周纯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身份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审议过该等借款或担保相关议案,也未曾有过任何信息披露。有关 40 宗案件的相关情况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4 日、2020 年 7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交所问询函回
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关于终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二)周建灿控制经营的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蓝能
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等八家企业(以下简称“金盾集团系企业”)因资不抵债,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4 月 12 日被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虞
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移交上虞法院审理。2019年 6 月 28 日,金盾集团系企业的重整方案获得上虞法院裁定通过。
(三)除利用伪造的公司印章、冒用公司名义借款或提供担保侵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外,周建灿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纯最近一年内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其他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对于周建灿利用伪造的公司印章所导致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聘请律师团队积极应诉,截止目前,40 宗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为:19 宗诉讼案件已被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涉及标的金额 82,088.41 万元;16 宗案件原告或申请人已主动撤诉或撤回申请,涉及标的金额 130,526.03 万元;1 宗案件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对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已生效),涉及标的金额 1,570.31 万元;2 宗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已决定中止仲裁程序,涉及标的金额 13,290.78 万元;2 宗案件二审判决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涉及金额 11,851.20 万元,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三、本次股份拍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2020 年 2 月、4 月、5 月,周建灿登记持有的共 27,000,00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5.92%)被拍卖,目前 13,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已经办理完毕股权交割手续,另有 13,500,000 股股份尚在办理交割手续,待交割完成后,周建灿持股数量将下降至 66,540,596 股,持股比例下降至 14.58%,因周纯仍持有30,996,000股股份(占比6.79%),两人合计持股数量为97,536,596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21.37%,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如果本次拍卖的 31,570,196 股股份被他人竞得,待完成交割后,周建灿持股数量将下降至 34,97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6%,加上周纯持有的30,996,000 股股份(占比 6.79%),两人合计持股数量 65,96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46%,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8 年 1 月 30 日,公司原董事长周建灿逝世。在选举新任董事长之前,由
公司董事王淼根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的职责。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召开
的三届二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王淼根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19日收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周纯的书面辞呈。周纯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周纯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周建灿的继承人(含周纯)未向公司另行推荐董事人选,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由周建灿的继承人提名或推荐人情形。
综上,本次股份拍卖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另外,周建灿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纯对公司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竞买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