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0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0年8月14日,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业科技”)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因控股股东东莞市正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控股股东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公司名称由“东莞市正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涉及到控股股东名称变更前的相关事项仍简称为“正业实业”,涉及到名称变更后的事项使用新名称“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在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触发违约条款,五矿证券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通知书》【2020】粤19执880号),执行金额约2.72亿元。
2021年2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东莞中院在执行上述案件中,决定于2021年3月3日10时至2021年3月4日10时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正业实业所持有的“正业科技”(证券代码:300410)35,085,820股股票。
2021年3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终止司法拍卖情况的进展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控股股东正业实业与五矿证券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就司法拍卖股份(正业科技35,085,820股股票)涉及的债权债务(债务本金共计230,406,437.01元)达成和解,东莞中院于2021
年3月2日终止了本次司法拍卖。
2021年7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正业实业出具的《关于恢复执行的告知函》及提交的东莞中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1)粤19执恢186号,获悉东莞中院已对上述案件恢复执行。
2021年7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暨签署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正业实业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地华、徐国凤与五矿证券就涉及的债权债务事宜签署了《和解协议》,并在该《和解协议》第1条明确:在正业实业与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投资”)、五矿证券签订《股份协议转让三方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后,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通过公司披露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8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暨签署<股份协议转让三方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经充分协商,就正业实业将其持有并质押于五矿证券的正业科技股票中共计16,550,385股股份转让给合盛投资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021年9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暨签署<股份协议转让三方协议>、<股份协议转让三方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二、诉讼的最新进展情况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
于终结执行的告知函》及提交的东莞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0)粤 19执 880 号之一)。根据控股股东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与五矿证券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书》及五矿证券向东莞中院提交的结案申请书,东莞中院认为五矿证券与控股股东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0)粤 19 执 880 号案件的执行。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2021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正业科技79,442,17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投资”),已完成第一批44,861,460股的交割,并于2021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后续控股股东将积极推进剩余34,580,710股股份转让给合盛投资的进度。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涉及的未结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1)2020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仲裁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因控股股东在五矿证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新悦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触发违约条款,五矿证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与公司控股股东正业实业之间证券纠纷案的仲裁申请。2021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由深圳国际仲裁院就该仲裁案件出具的《裁决书》的主要内容,具体详见《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2021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仲裁暨签署<股份协议转让三方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2)控股股东正业实业在五矿证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代新悦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触发违约条款,五矿证券向东莞中院提出了执行申请,东莞中院于2020年12月16日受理立案(案号:(2020)粤19执1973号),执行标的191,205,696元。2021年8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法院执行暨签署<股份协议转让三方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终结执行的告知函》
2、《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