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9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诸多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投资总额、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预计目标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二期项目的出资计划和时间将视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资金状况及行业的发展趋势及一期项目的产能利用率和销量情况而定,投资金额、筹措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变化等风险。
3.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未来经营效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4.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投资背景及项目概述
2021 年 7 月,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五年
(2021-2025)发展战略规划纲要,锂电材料板块的目标为三元前驱体及其配套业务进入行业头部地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2022 年 2 月,公司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
纳”)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其进行增资扩股,增资的 70,000 万元及广东佳纳自筹配套的 30,000 万元全部用于江西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元前驱体项目的建设与运营。
2022 年 3 月,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将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江西佳纳三元前驱体项目的建设
与运营。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4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 2022 年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本次“年产 10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投资合作合同。项目规划总投资约 100 亿元,分为两期投资,第一期投资 5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25 亿元;第二期将在条件达成后分步实施。一期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主要来自于芜湖战略投资者对子公司芜湖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佳纳”)的增资款,其他投资款公司拟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解决。
本次公司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年产 10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投资合同》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芜湖市鸠江区银湖北路 39 号
3.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4.法定代表人:张东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200003011143F
6.登记机关:芜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7.关联关系说明: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类似交易说明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
9.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地方政府机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度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
年产 10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2.项目公司
芜湖佳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
3.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一次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 5 万吨三元前驱体、配套年产 3 万吨金属量硫酸镍液的生产能力;二期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 5 万吨三元前驱体、配套年产 2 万吨金属量硫酸镍液的生产能力。两期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将实现年产 10 万吨三元前驱体、配套年产 5 万吨金属量硫酸镍液的生产能力。
4.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规划总投资约 100 亿元,分为两期投资,将在条件达成后分步实施。其
中,一期总投资 50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 25 亿元;二期总投资 50 亿元,固定资
产投资 25 亿元。公司将依据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等因素视情况启动项目二期的投资。
5.建设工期
项目拟分两次供地分两期有序建设,项目建设工期为 12 个月。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之前,结合一期 5 万吨前驱体项目产能利用率和销量情况,确定二期建
设时间,二期开工建设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2024 年 12 月 31 日。
6.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内部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4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 2022 年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本次项目投资合作合同。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合同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的产能建设,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
战略发展规划。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公司将充分利用芜湖市在交通区位条件、产业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集群效应等方面的优势,在芜湖设立生产基地建设三元前驱体及配套项目,届时公司将形成“英德+龙南+芜湖”三大三元前驱体生产制造基地,有力地保障公司的产能建设,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竞争力,推进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长期来看有利于公司锂电材料市场的拓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协议的签订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同属于双方拟定的合作框架协议,具体事宜尚需双方分别履行各自的内部审批程序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同中的项目用地需要履行用地审批程序,土地使用权的是否取得和取得时间存在有不确定性。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能源评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也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依据相关政策,在项目建设前,需要完成项目立项、项目备案等必要审批程序;项目投产时,需要履行项目验收等必要程序;项目的前期相关审批准备工作尚在进行中,是否能完成审批和审批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4.在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等存在有一定的风险。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二期项目的出资计划和时间将视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资金状况及行业的发展趋势及一期项目的产能利用率和销量情况而定,投资金额、筹措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变化等风险。短期内可能将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增加财务费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规模和进度,严格规范采购、项目施工等,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项目成本。
5.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投资金额、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预计目标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6.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未来经营效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7.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4 次会议;
2.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3 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4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年产 10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投资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