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0-066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梁海燕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股东梁海燕女士拟自
2019 年 12 月 13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
持不超过 4,599,883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
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收到梁海燕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
况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尚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0-029)。
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到梁海燕女士出具的《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梁海燕女士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20,000 股后,其自公司上市至 2020年 6 月 24 日期间因主动减持及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变化等原因,累计
股份变动比例达到 5.00%,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近日,公司收到梁海燕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其已
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20,000 股,占截止 2020 年 7 月 6 日公
司总股本 459,994,270 股的 0.11%,完成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份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占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2020年6月
梁海燕 竞价交易 11.225 520,000 0.11
24 日
合计 -- 11.225 520,000 0.1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
35,910,000 7.81 35,390,000 7.69
份
其中:无限
梁海燕 8,977,500 1.95 8,457,500 1.84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26,932,500 5.85 26,932,500 5.85
股份
注:1、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2、以公司 2020 年 7 月 6 日的总股本 459,994,270 股为基数计算。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梁海燕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下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目前该承诺已到期结束。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
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15 年 6 月 2 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目前该承诺已到期结束。
(3)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票总数的 5%(上述股票总数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票后的股本总数计算);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票总数的10%;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 25%;本人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减持公司股份,获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2、截至公告之日,梁海燕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实施情况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梁海燕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施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