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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氏技术: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7

道氏技术: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107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总股本 581,311,630 股,持有广东道氏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34,775,48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18%)的股东荣继华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4,532,790 股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5%。

    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集中竞价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6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荣继华先
生发出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荣继华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荣继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4,775,48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1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

    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集中竞价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

    5、减持数量和比例: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14,532,79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5%。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荣继华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下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票总数的 10%(上述股票总数以送
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票后的股本总数计算);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票总数的 20%。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
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减持公司股份,获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2、荣继华先生参与认购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以下承诺:

    “本次获配股票自愿按照规定从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还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继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荣继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完全实施后,荣继华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其他说明

    荣继华先生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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