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本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基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26
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18.63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6.3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35 亿元。2021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97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58.71 亿元,收费总额 2.48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
6、审计收费
大信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3 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赟莘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开始在大信工作,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有丰富的 IPO 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主要有索通发展、海峡创新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明瑞刚
明瑞刚,本科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过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郝学花
郝学花,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以及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及胜任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审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的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