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隆股份”)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定向回购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原股东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等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根据公司与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新兴鸿溢”)、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泽源”)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及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以 1 元的总价回购注销喀什新兴鸿溢、喀什泽源 2019年及 2020 年应补偿科隆股份的股份 3,720,947 股(其中向喀什新兴鸿溢回购注销2,976,759 股,向喀什泽源回购注销 744,188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1.673%。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
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确定公司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回购注销的喀什新兴鸿溢及喀什泽源业
绩补偿股份不发生变化。
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22,469,156 股变更为 218,748,209
股。最终股份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核定为准。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此外,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