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7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对议
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
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廷春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王廷春先生提交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正常。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各独立董事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报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基准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并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对外报出。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了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的议案》
审计机构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保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提供了保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本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 审议了《关于确认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制定<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本次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子议案:
(1)王廷春先生 2024 年度薪酬
关联董事王廷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朱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谭波先生 2024 年度薪酬
关联董事谭波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张克坚先生 2024 年度薪酬
关联董事张克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李华毅先生 2024 年度薪酬
关联董事李华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谢康先生 2024 年度薪酬
关联董事谢康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陈青先生 2024 年度薪酬
关联董事陈青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韩宇萍女士 2024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欧秀清女士 2024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韦芳群女士 2024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时结合公司2023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3 年度的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成就。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时结合公司2023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3 年度的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