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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济医药: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0

博济医药: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1
            博 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次签署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0,765 万元(含税),执行分期付款
方式。本次合同标的“司美格鲁肽注射液”为化药 2 类新药,公司将根据临床试验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依法合规完成临床试验的研究工作,但项目有一定的研发难度且执行周期较长,仍有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延期或者提前终止的风险;

    (2)由于新药研发过程的复杂性和长周期性,项目研究进度将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进而影响该项目的收入状况;

    (3)合同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但由于交易对方未提供履约担保措施,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 合同签署概况

    2024 年 2 月 19 日,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医药”、“公
司”、“乙方”)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泰生物”、“甲方”)签订了《技术服务(委托)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0,765 万元(含税)。合同约定诺泰生物委托博济医药提供“司美格鲁肽注射液”临床研究服务。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6871974358

    法定代表人:童梓权

    注册资本:21318.3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 年 04 月 03 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浦路 28 号

    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原料药、片剂、硬胶囊剂、保健品、医疗器械的生产(均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制药技术、生物技术的研发;医药中间体、多肽中间体的生产(药品、保健品、食品、饲料等涉及专项审批的产品除外);精细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泰生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情况

    在本次交易之前,诺泰生物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其他业务合作。
    3、履约能力分析

    交易对方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但由于交易对方未提供履约担保措施,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
    三、 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签署的《技术服务(委托)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主要内容:根据行业相关要求和相关规定,乙方负责监查完成“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用于治疗 2 型糖尿病、肥胖患者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研究。
    3、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本项目临床研究经费含税总额为人民币 10,765 万
元(大写:壹亿零柒佰陆拾伍万元)。合同执行分期付款方式,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临床研究经费。

    4、合同签署时间:2024 年 2 月 19 日

    5、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违约责任:合同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四、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0,765 万元(含税),合同执行分期付款方式,公
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确认收入,该合同的签署对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若本次合同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友好协商,互信互利的结果,体现了客户对公司服务能力的认可,也体现了公司在临床研究方面的技术实力以及竞争力,通过本次合作,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内分泌疾病领域的研发能力。

    3、本次合同签订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合同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次签署的合同为总金额为人民币 10,765 万元(含税),执行分期付款
方式。本次合同标的“司美格鲁肽注射液”为化药 2 类新药,公司将根据临床试验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依法合规完成临床试验的研究工作,但项目有一定的研发难度且执行周期较长,仍有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延期或者提前终止的风险。

    2、由于新药研发过程的复杂性和长周期性,项目研究进度将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进而影响该项目的收入状况。


    3、合同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但由于交易对方未提供履约担保措施,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 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的情况。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根据该合同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双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委托)合同》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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