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3-126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人数为 43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76,192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6%。
2、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和第五届监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0年10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出具《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0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2020年10月1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授予25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0年10月23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74名激励对象授予25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6、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243,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1年5月7日,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8、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条件已满足,涉及的5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38,100份;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13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1年10月29日,公司完成了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10、2021年11月1日,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11、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82,9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4月29日,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13、2022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7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又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823,260份调整为2,552,564份,行权价格由13.41元/股调整为9.5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22年6月9日,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15、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0,660份;又因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已过,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额度未能全部行权,同意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29,104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4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81,2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6、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17、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完成了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18、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47,46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9、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5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58)。
20、2023年7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11,2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又因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9.56元/股调整为9.5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1、2023年7月20日,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22、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已过,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额度未能全部行权,同意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16,730份;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A”,同意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1,008份;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12,880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43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76,192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1、等待期届满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第三个行权期自授予登记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40%。
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0 年 10 月 15 日,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
日为 2020 年 10 月 23 日,因此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已于 2023 年 10 月 22 日届
满。
(二)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
号 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1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