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85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7
月11日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如下: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由 5.47 元/股调整为 5.46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8.75元/股调整为8.74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23 年 3 月 20 日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出具《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 2023 年 4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6.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3 名
激励对象 8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44 名激励对象 216.8 万股。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完成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向 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6、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由 5.47 元/股调整为 5.46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8.75 元/股调整为 8.7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
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完成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0 元。需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相应的调
整,调整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式为:P=P0-V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P=5.47-0.01=5.46 元/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P=8.75-0.01=8.74元/股。
三、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调整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获得相应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公司依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