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济医药”)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0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3,450,584 股,发行价格 10.2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4,320.3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78.63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33,641.6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全部到账,经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 41000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551.65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404.0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3,641.67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3,426.03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1,125.62
加: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413.51
期末余额 19,503.52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监督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博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各方监管协议;2022年,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此,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砝码斯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砝码斯”)同中信证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各方监管协议。
各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各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人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83474537851 6,585.15
1 科技园公司 广州港湾路支行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 629288663014 2,483.22
公司广州分行
2 深圳博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050149050500001471 2,073.30
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602015029202146074 560.57
公司广州粤秀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82040078801300001687 3,358.11
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3 博济医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602015029202091333 30.19
公司广州粤秀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602085729205782578 3,511.74
公司广州粤秀支行
4 砝码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82040078801000002116 901.24
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合并 19,503.52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由于“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博瑞”变更为“深圳博瑞、博济医药”,因此,实施地点由“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海红道1号综合信兴一期三层”增加一处实施地点“广州黄埔区科学城南翔一路62号(二、三、四、五)栋”;由于“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由“博济医药”变更为“博济医药、砝码斯”。因此,实施地点由“广州、郑州、天津、长沙、武汉、南京、成都、西安、济南、长春”增加一处实施地点“上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404.0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3.58万元,共计2,477.63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出具了《关于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1)第410005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8月完成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投资完成,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专项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3,641.67 本年度投入募集 1,125.62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