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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济医药: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8

博济医药: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4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2、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万科云广场 A 栋 7 层公司会议
室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王廷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92,458,79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5.1726%,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2,206,29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5.076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8,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3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52,50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096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2,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96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通过,其中议案 9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中小投资 者单独计票。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431,5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06%;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2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441%;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431,5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6%;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2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441%;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431,5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6%;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2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441%;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431,5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6%;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2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441%;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436,5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0%;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2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698%;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429,6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5%;反对 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023%;反对 2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制定<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40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5%;反对 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023%;反对 2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1 年度监事薪酬以及制定<2022 年度监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429,6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5%;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4%;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02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59%;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8%。

  表决结果: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429,6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5%;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4%;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02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59%;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董永律师、廖燕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如下:博济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济医药《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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