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2-033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4 月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授
予 86 名激励对象 269.9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2.27 元/股,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12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股票种类: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标的股票为公司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86 人,为公司或公司控股
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4)行权安排:
①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②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自授予登记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
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计划授予的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4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行权价格: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2.27 元。
(6)行权条件: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4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
注、以上业绩考核目标不属于公司对投资者作出的业绩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评结果 A B C D
评分 100-85分 84-75分 74-60分 60分以下
标准系数 100% 90%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22 年 3 月 24 日至 2022 年 4 月 5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出具《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2022年4月1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授予269.9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
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因此,公司
本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87 人调整为 86 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由 270 万份
调整为 269.9 万份。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一致。
三、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所示情形,本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标的股票为公司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公司 A 股普通股。
3、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2 年 4 月 12 日
4、行权价格: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2.27 元。
5、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及数量: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 86 名,授予的
股票期权数量为 269.9 万份。具体分配如下: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
号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左联 美籍 副总经理 10 3.7051% 0.0382%
2 孟玉茹 美籍 首席科学家(生物及 4 1.4820% 0.0153%
细胞治疗临床方向)
3 李妍洁 加拿大籍 总监 3.8 1.4079% 0.0145%
4 公司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252.1 93.4050% 0.9642%
(83人)
合计(86人) 269.9 100% 1.0322%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20%。
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股票期权进行测算,授予的 269.9 万份股票期权总价值为570.23 万元。
1、标的股价:13.00 元/股(2022 年 4 月 12 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3 年(登记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8.72%、20.29%、22.07%(分别采用深证综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