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55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4,040,495.18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735,849.04 元,共计 24,776,344.22 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33,450,584 股,募集资金总额 343,202,991.8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786,273.95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6,416,717.89 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将扣除承销保荐费 5,00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 338,202,991.84 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 410005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的内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4,320.3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或核
拟投入金额 准文件
1 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 13,560.53 10,681.59 广东省企业投
平台建设项目 资项目备案证
2 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9,233.76 8,463.34 深圳市社会投
资项目备案证
3 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 6,307.45 4,879.28 广东省企业投
提升项目 资项目备案证
4 补充流动资金 10,296.09 10,296.09
合计 39,397.83 34,320.3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1)第410005号),截至2021年6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4,040,495.18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述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4,040,495.1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 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 11,315,471.92 11,315,471.92
平台建设项目
2 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1,246,007.36 11,246,007.36
3 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 1,479,015.90 1,479,015.90
提升项目
合计 24,040,495.18 24,040,495.18
2、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1)第410005号)及中兴华验字(2021)第41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786,273.95元。发行费用中,保荐承销费4,716,981.00(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其余发行费用2,069,292.95元(不含增值税)中的735,849.04元(不含增值税)已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类别 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金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额(不含税)
1 会计师费用 283,018.86 283,018.86
2 律师费用 188,679.25 188,679.25
3 信息披露费 264,150.93 264,150.93
合计 735,849.04 735,849.04
综上,截至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4,040,495.18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735,849.04元,共计24,776,344.22元。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24,776,344.22 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24,776,344.22元。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24,776,344.22元。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1)第410005号)认为:博济医药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博济医药截止2021年6月2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