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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济医药: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3

博济医药: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0-090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2020 年 10 月 10 日-2026 年 10 月 9 日。

    3、合同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次签署的合同为总金额为人民币 12,380 万元,执行分期付款方式。
本次合同标的“注射用盐酸伊立替康(纳米)胶束”为化药 2.2 类新药,为改良型新药,存在一定的研发难度,临床试验分Ⅰ、Ⅱ、Ⅲ期完成,有可能存在临床试验结果不符合预期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2)由于新药研发过程的复杂性和长周期性,项目研究进度将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进而影响该项目的收入状况;

    (3)由于合同周期较长,存在受法规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合同执行风险;

    (4)合同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但由于交易对方未提供履约担保措施,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0 年 10 月 10 日,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
济医药”、“公司”、“乙方”)与广东惟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惟楚医
疗”、“甲方”)签订了《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2,380万元。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惟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3MA52NBJ71J

    法定代表人:涂光辉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桂城新城北八区肇庆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厂房(B幢)146 室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生产及技术开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为医疗器械、设备、医疗卫生材料及用品提供专业清洗、消毒和灭菌;生物医疗技术研究;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设备维修;生物技术推广服务;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健康科学项目研究成果技术推广;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活清洗、消毒服务;消毒用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空气净化器制造;洁净净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室内环境检测;环保设备批发;环保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交流、技术转让服务;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生物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

    惟楚医疗专注于纳米医药、高端医学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合作项目“注射用盐酸伊立替康(纳米)胶束”为惟楚医疗从国家纳米科学中心购买的技术成果,已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开展临床试验,该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结直肠
癌,是目前国内获得批准进入临床的第一个名称中含有“纳米”字样的治疗性新药。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情况

    在本次交易之前,2019 年 12 月,公司与惟楚医疗签署了《“注射用盐酸伊
立替康(纳米)胶束”临床研究技术服务协议》,惟楚医疗委托公司对“注射用盐酸伊立替康(纳米)胶束”临床试验前期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金额90 万元,除此之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上市公司发生过其他业务合作。
    3、履约能力分析

    交易对方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但由于交易对方未提供履约担保措施,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

    三、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签署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广东惟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主要内容:甲方作为化药 2.2 类新药“注射用盐酸伊立替康(纳米)
胶束”临床试验的申办者,授权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临床研究监查工作,并支付相应的临床研究经费,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工作。

    3、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本次签署的合同总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叁佰捌拾万元(12,380 万元)。合同执行分期付款方式,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临床研究经费。

    4、合同签署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

    5、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6、合同的履行期限:2020 年 10 月 10 日-2026 年 10 月 9 日。

    7、违约责任:合同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2,38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
报表营业收入的 55.25%,若本次合同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友好协商,互信互利的结果,体现了客户对公司服务能力的认可,也体现了公司在临床研究和注册服务方面的技术实力以及竞争力,通过本次合作,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创新药研发的能力。

    3、本次合同签订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合同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次签署的合同为总金额为人民币 12,380 万元,执行分期付款方式。本
次合同标的“注射用盐酸伊立替康(纳米)胶束”为化药 2.2 类新药,为改良型新药,存在一定的研发难度,临床试验分Ⅰ、Ⅱ、Ⅲ期完成,有可能存在临床试验结果不符合预期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2、由于新药研发过程的复杂性和长周期性,项目研究进度将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进而影响该项目的收入状况。

    3、由于合同周期较长,存在受法规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合同执行风险。

    4、合同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但由于交易对方未提供履约担保措施,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的情况。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根据该合同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双方签订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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