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0-027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济医药”)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6,592,620.3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203,353.47 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 2019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 120,335.35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109,749,985.55 元,扣除 2019 年向
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000,099.07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
配利润为 108,832,904.60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成长发展阶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73,342,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1,733,42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52,002,600 股。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独董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