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0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12 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石华山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55,368,077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42.34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54,743,977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42.24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24,10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103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做出见证,其他会务服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石华山先生、吴格明先生、郑立楷先生、马春寿先生、王伟先生、郭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提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编码 提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是否当选
数的比例(%)
1.01 非独立董事石华山 256,867,978 100.59 当选
1.02 非独立董事吴格明 256,867,979 100.59 当选
1.03 非独立董事郑立楷 256,867,980 100.59 当选
1.04 非独立董事马春寿 256,867,981 100.59 当选
1.05 非独立董事王伟 252,367,982 98.83 当选
1.06 非独立董事郭光 252,367,983 98.83 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编码 提案名称 得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非独立董事石华山 724,274 99.99
1.02 非独立董事吴格明 724,275 99.99
1.03 非独立董事郑立楷 724,276 99.99
1.04 非独立董事马春寿 724,277 99.99
1.05 非独立董事王伟 724,278 99.99
1.06 非独立董事郭光 724,279 99.99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浩先生、张兆林先生、陈启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提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编码 提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是否当选
数的比例(%)
2.01 独立董事王浩 252,367,978 98.83 当选
2.02 独立董事张兆林 256,867,979 100.59 当选
2.03 独立董事陈启生 256,867,980 100.59 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编码 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独立董事王浩 724,274 99.99
2.02 独立董事张兆林 724,275 99.99
2.03 独立董事陈启生 724,276 99.99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曹阳先生、方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提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编码 提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是否当选
数的比例(%)
3.01 监事曹阳 255,367,978 100 当选
3.02 监事方丽 255,367,979 100 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编码 提案名称 得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监事曹阳 724,274 99.99
3.02 监事方丽 724,275 99.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戴毅律师、邓洁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宇集团《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