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4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石华山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列席 4 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投资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铜、铝、螺纹钢期货投资业务(只在场内市场进行,不得在场外市场进行),投入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上述金额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投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开展期货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期货投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期货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详见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丁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9 日